全案源於今年6月8日上午,一名年約25歲的女子在北捷中山站準備搭捷運上班,搭乘手扶梯時卻發現後方有位男子拿著手機、瞄準她的裙底偷拍,她立刻轉過頭一看確認對方是名日本男子,因而隨即報警。警方在盤查該變態偷拍男的身份後,也確認是現年35歲、日本籍來台自由行的旅客佐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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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佐佐木拍攝多段女子裙底畫面,他自認證據確鑿而坦承犯行,並供稱因當下看到被害女子的身材高挑、雙腿纖細又穿短裙,難以忍住才動歪念趁機偷拍對方的裙底風光。警方將佐佐木移送士林地檢署,由於檢方認為他有返日不歸可能,因此向法院聲押獲准,並在收押39天後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佐佐木。
讓人訝異的是,佐佐木的身份竟是日本岩手縣農林水產部公務員,此行原訂是來台觀光,順便勘察台灣農業發展現況,本來案發當晚就要搭機返日,不料竟犯下偷拍案被逮,不僅無法返日,還被士林地院裁定羈押。對此,日本岩手縣政府還特別向當地民眾致歉,「對於本縣職員發生不當行為並遭逮捕一事,向所有縣民深表歉意」。
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佐佐木為滿足一己私欲,不僅侵害女子隱私,還使對方造成心理創傷,但念在佐佐木坦承犯行,並有與女子和解的意願,且在我國未有前科紀錄,兼衡佐佐木於本案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情狀,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另外,法院審酌佐佐木雖遭判處有期徒刑,但除了本案外並未見有其他擾亂我國社會治安的情形,也無因刑事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的前案紀錄,缺乏證據證明佐佐木有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考量佐佐木的犯罪情節、素行、生活狀況等,認為尚無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