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盛表示,他自2006年起任職於台北市都發局,曾經手京華城陳情、研議案件,當時的職位是都市規劃科科長,而京華城公司曾於2020年提出陳情案,爭取恢復12萬0284平方公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

回顧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的過程,楊智盛提到包括在2020年2月18日應曉薇曾拜會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後經都發局長黃景茂轉述交代,京華城案將提研議;同年3月10日,應曉薇在與柯文哲的便當會上再度提及相關議題,柯會後便裁示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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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盛指出,因都委會已在2018年決議刪除京華城公司12萬0284平方公尺允建樓地板面積,同時也正與京華城公司進行行政訴訟,若提研議恐會讓都委會或市府立場陷入矛盾,同仁對於送交研議一事都很不諒解,就訴訟上也不願與京華城和解,承辦人甚至在簽呈寫下「研議非本局意見」,後遭黃景茂退文。

楊智勝表示,考量到本案經議員多次陳情,加上長官指示,都發局便以「刪除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未經充分討論」方向研議,最終交由柯文哲蓋本章決行,送交都委會研議。然而都發局仍認為應待訴訟後再行研議,楊智盛也曾將意見上簽給正、副市長,認為若不循訴訟結果逕送研議,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導致外界爭執本案圖利京華城。

後來京華城公司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以「方案四」內容提出細部計劃變更案,公告公展簽呈上簽至時任市長副秘書長李得全遭到退文,楊智勝便帶著公文向李得全會報,並坦言有接到市長室通知「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

楊智盛表示,李德全主張京華城公司若要取回樓地板面積應循《土管條例》途徑,然而他也向李說明,若李認為有疑慮應先有討論,再交由承辦單位執行,「把文退回承辦單位,是在為難基層公務員」,李在理解後才上簽,最終由柯文哲蓋章決行。然而檢察官也詢問,一般公告公展簽文是由副市長決行,為何本案是由柯文哲蓋章?他則回應「我不清楚」、「應該去問彭振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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