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王姓男子(38歲)獨自駕駛小客車,今天上午7時32行經國道1號南向44.3公里桃園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王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後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於8時30分完全排除,全線恢復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女學生狀告教育部!員林農工教官「查AB機」看LINE恐觸法 專家教1招可避險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警消灌救。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警消灌救。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消防署強調「未認證任何品牌避難包」 亂打廣告觸法「最高罰2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