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等人日前在立院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法庭直播納入修正草案。然而該草案引發法界反彈,台灣法學會今發聲明反對以立法強行導入法庭直播制度,認為貿然導入恐危及司法公正性與人民基本權。
台灣法學會表示,現行制度中已有現場旁聽、文字紀錄、裁判書上網等機制,足以達成公開透明與監督目的。相較之下,「直播」將影像與聲音同步傳播、資訊擴散與個資揭露,涉及憲法基本權層次的保障,極易對當事人、證人、鑑定人等相關人之隱私權、資訊自主權與肖像人格權等,造成不合比例的侵害,同時也強調司法透明與訴訟直播並非同義。
黃國昌今參加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主辦「考察新北市國民教育充實教學環境設備及校園修繕」時,接受媒體訪問,針對法庭直播議題,黃國昌表示,「2017年站出來推法庭直播的人是誰?不就是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的蔡英文總統嗎?」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很多法律團體跟非法律團體,大家共同討論做成的決議,還是由蔡英文親自出來說的。
黃國昌諷刺,「民進黨政府要去推動可以公開透明的法庭直播,我比較好奇的是,當初這些法律專業團體不是都贊成嗎?」他們不是都有參與司改國是會議嗎?怎麼民進黨政府跳票7、8年以後,就忘了這句話是蔡英文講的,這麼急著出來幫忙洗地。
黃國昌強調,真理越辯越明,提醒大家回去複習一下,當初司改國是會議討論的內容,「不要連自己過去在司改國是會議做過什麼主張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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