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討論是否將「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文字」從監委選任範圍中刪除。
對此,監察院副秘書長王增華表示,相關條款有助廣納賢士,且所定相關經歷對監委行使監察職權有正面助益,如果刪除部分要件,恐有限縮總統提名權之虞。
黃國昌則表示,監察院首先應該回答全體國人一個關鍵問題,陳菊當初上任監察院長的時候,她說希望她是末代監察院長,「既然陳菊說要當末代監察院長,請問這屆監察院對於自己應該要成為末代監察院,到底做了什麼工作?做了什麼準備?」
黃國昌說,從剛剛記者所引述監察院的回答,「好像這批監察委員打算賴著不走?厚著臉皮要繼續幹?會不會太無恥?忘了陳菊當初說了什麼嗎?」
是否因廢監察院修憲有困難,藍委才先提案限縮提名權?黃國昌回應,限縮提名權在修憲以前當然是一個方向,但重點是限縮提名權,每一年納稅人要花十幾億,養這群把公務車當私家車的廢物嗎?這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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