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署日前函文通知各縣市政府,明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將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要求各地方政府自籌10%至40%不等經費。其中以台北市自籌40%金額最高(約18.78億元)、 新北市自籌30% (約18.5億元)、台中市自籌30% (約21億元)、高雄市自籌30%(約8億元),龐大自籌負擔,引起北中南多位首長不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公寓大廈公設點交爭議及其處理與預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並備質詢。
會前媒體詢問,明年租金補貼地方要自籌一事。劉世芳回應,租金補貼政策按照《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 》規定。今年3月,《財政收支劃分法 》公告,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因此明年要考量新的籌編比例原則,所以發這個公文給六都。
劉世芳說,中央跟地方政府合作狀況非常好,申請租金補貼都是由地方審查,再由中央住宅基金直接撥付,今年目前申請84萬戶、72萬戶通過,要支付153億元。若按照新版「財劃法」地方政府獲得的預算,在籌編上做部分負擔,但現在還沒有定案,希望中央地方一起合作。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劉世芳說「長久以來租金補貼政策沒有政黨、中央、地方之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沒錢就是沒錢,希望地方政府可以幫忙分攤」,分擔比例原則按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因應新版「財劃法」的試算原則,但今年租金補貼還是按照原來方式執行,盼明年不要影響到申請補貼的年輕人。
民進黨立委黃捷質詢時說,當初預算就是藍白立委砍的,「財劃法」在委員會裡不到3分鐘送出,造成現在的結果,那些假裝驚訝的地方政府是在驚訝什麼?黃捷直言,真的被惡整到的是高雄市,當初努力捍衛預算,結果現在又要高雄拿錢出來負擔租金補貼。
黃捷問,有地方政府說要自籌租金補貼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劉世芳說,完全相反,申請租金補貼都是由地方審查,再由中央住宅基金直接撥付。事實上,租金補貼在110年前,平均中央負擔75%、地方政府負擔25%,但110年後,中央稅收較高,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就宣布地方不用再負擔25%。但因應今年「財劃法」修正,所以希望回到75%、25%的負擔原則,請地方政府籌編租金補貼,絕對沒有「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