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接獲美商及芬蘭商等2家國際知名軟體公司報案,指控公司研發之高階專業軟體程式遭國內不肖企業長期違法盜用,其中美商公司的該套軟體程式專供積體電路設計人員完成功能、驗證,廣泛應用於工廠自動化、IC設計、電路板等,每套價格約新台幣90萬元,遭侵權使用次數逾100次;另芬蘭商公司的軟體程式專用於建築業構建的鋼構模型設計,每套價格約110萬元,遭侵權使用次數逾1000次,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
                                                        
                                                    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發現,國內三家企業非法下載軟體且重複使用的事證明確,隨即於今年1月間,持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展開第一波查緝行動,在北市大安區駱姓犯嫌所經營公司內,查獲非法安裝美商公司盜版程式電腦2部,盜版軟體2套;復於今年6月持台南地法核發之搜索票,進行第二波查緝行動,分別在台南新營區邱姓犯嫌所經營公司內查獲非法安裝芬蘭商公司之盜版電腦程式1部、隨身碟5顆;於台南仁德區蔡姓犯嫌所經營公司內查獲非法安裝芬蘭商公司盜版程式電腦5部。
                                                        
                                                    案經權利人進行盜版軟體之辨識及盜用次數統計,共計查獲美商公司遭之盜版程式2套,盜用次數104次,侵權市值約9千萬元;另查獲芬蘭商公司遭盜版程式42套,盜用次數高達1萬次以上,侵權市值約7億4,000萬元,侵害著作權人權益甚鉅,全案將駱姓犯嫌等3人依違反著作權法80條之2(規避防盜拷措施)、87條第1項第5款(侵犯電腦程式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上使用)、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分別移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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