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這輛租賃小客車昨天晚間10時23分沿西區原子街行駛,行經民權路時右轉逆向往福龍街方向行駛,自撞路旁消防栓後逃逸,現場水柱有如噴泉湧出,無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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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一分局依規定蒐證,聯繫車輛所屬租賃公司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並積極調閱民間監視器還原事故經過。

警方表示,駕駛人肇事逃逸,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消防栓屬公物,肇事者還得賠償修復費等損失。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並請民眾提供相關線索,協助警方釐清案情。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維護轄區道路安全。

消防栓被撞斷,水柱噴至2樓高。民眾提供
消防栓被撞斷,水柱噴至2樓高。民眾提供
撞斷消防栓的租賃小客車肇事逃逸。民眾提供
撞斷消防栓的租賃小客車肇事逃逸。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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