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琉球籍漁船「昇漁豐號」(CT3-5476)19日在台菲重疊海域遭菲律賓海巡攔查、扣押,菲方此舉違反台菲漁業執法協定,未事前通報即進行扣押,引發台灣政府強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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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13時許,經海巡署積極會同各單位協調聯繫,菲國釋放「昇」船及船員(1台4印),均未遭裁罰及扣押,並由「旗津艦」與「昇」船於我國護魚南界線會合後確認人船均安,船長表示無需進一步協助,「旗津艦」續於台菲海域執行護漁任務。

立委徐富癸表示,當日早晨接獲琉球漁民陳情,指出昇漁豐號在雅米島外海遭菲律賓公務船帶往菲國攔查,事態嚴重;他立即聯繫漁業署、海巡署、外交部等單位,要求全力救援,堅定捍衛我國漁民在傳統作業海域的正當權益。

昇漁豐號當時並未進入菲國巴丹群島24浬鄰接區,而是在台菲重疊海域的「南界線」內作業。徐富癸表示,菲國不僅無權扣押,也未依台菲漁業執法協定提前通報,明顯違反程序,我方立刻提出正式抗議並要求立即釋放。

查VMS顯示最新船位已於臺灣護漁南界線內,規劃返回漁區收繩。

「昇漁豐」號漁船相關位置圖。徐富癸服務處提供
「昇漁豐」號漁船相關位置圖。徐富癸服務處提供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將秉持依法行政、即時應處與積極協調原則,依照我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全力維護海上作業秩序與漁民權益,捍衛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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