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昨天中午接獲報案,國道3號北向竹南路段有機車誤闖國道,先是逆向騎乘,後來又改成順向。警方前往尋找,最後在北向113公里處攔下該輛機車,發現騎士是1名23歲的杜姓女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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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女向警方表示,騎機車行經西濱快速公路時,因不熟悉路況,不小心從聯絡道騎上國道3號竹南交流道北上匝道,騎了快6公里才發現誤闖國道,於是調頭折返想從原交流道下去。期間,杜女還一度站在站在腳踏板上騎車,她說是為了看清楚前方路況。
警方把杜女帶回隊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國道規定開單,可處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至6,000 元以下罰鍰,如致生往來之危險,將依公共危險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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