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表示,店址在重上街,車流量一樣很大,且有劃設雙向車道,一直以來這條道路很容易因為違停引發車禍,所以不想當助長車禍的那個間接人,「寧願你因為停車不便放棄消費,也不願意看到其他人因為你的違停而發生意外,重點是我店後面就一個停車場走路不用三分鐘是多懶多沒錢付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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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說,堅持不讓客人汽車停門口的原因是:1.這裡是一個雙向(雙黃線)三叉路口的「道路」。2.只要車道上停一輛汽車就會迫使他車違規跨雙黃線。3. 路人為了要閃這些違規停在道路上的車,必須冒險走上更危險的道路中央。「非營業時間你要無視我們停車規範,亂移三角錐無所謂是你個人素養問題,但你整台開上來我們騎樓內,還磕碰到我們的擺飾是在哈嘍??」

左營分局檢視影片內容,該自小客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左營分局將查明違規車輛,依法逕行舉發。

另有關駕駛移置店家擺設之三角錐及倒車撞擊擺飾之行為,店家表示不提出告訴。

駕駛將車停進店家騎樓。翻攝畫面
駕駛將車停進店家騎樓。翻攝畫面

左營分局表示,該路段雖未繪設紅線,惟路幅較窄,如車輛停放不當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或迫使他車行駛對向車道等,仍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汽車駕駛人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規定,呼籲駕駛朋友注意停放狀況,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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