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指出,其中一家陸企以從事半導體設備製造、銷售及安裝等業務,於民國105年設立臺灣辦事處。然因該辦事處未經主管機關投審會許可,違法從事半導體設備銷售與維修,且為規避查緝,李姓和王姓大陸地區民眾策劃以王之名義於108年購入台灣一家公司,並藉此掩飾業務活動,持續在臺非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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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陸續擴大台灣公司之業務範圍,新增「人力派遣業」及「設備製造業」,並自112年起將臺灣辦事處的26名工程師轉至台灣公司名下,同時持續招攬新工程師參與半導體設備銷售與安裝,再以「代理服務費用」名義支付極淨公司薪資及辦公室租金等相關費用。

另一家大陸公司用臺資名義掩蓋陸資背景,迴避主管機關審查;通過VPN及遠端伺服器,直接將臺灣研發成果回傳大陸的公司。還以技術服務費為掩護,匯款大量資金至台灣公司。

還有一名大陸籍呂姓男子之前利用臺資外觀掩蓋陸資背景,實施非法業務活動。呂男因違反同一行為被查處後,另新設美商臺灣分公司掩飾,繼續從事非法業務。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翻攝照片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翻攝照片

新竹地檢署表示,新竹科學園區是我國高科技產業重要命脈,其年產值已突破新臺幣1兆元,園區匯聚超過600家企業與16萬名就業人口,儼然成為全球半導體、IC設計及光電產業之核心樞紐,對國家經濟與科技發展貢獻卓越。因此,保護新竹科學園區技術安全,維護臺灣在全球高科技領域之領導地位,是新竹地檢署之重責大任。

新竹地檢署指出,在此次專案偵辦過程中,竹檢團隊成功阻止我國半導體高科技設備、晶片IC設計及藍牙技術等關鍵技術外流,彰顯司法單位保護科技產業之決心與能力。高科技技術是我國在全球科技競爭中之關鍵優勢,其外流將對國家利益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

新竹地檢署呼籲國內高科技產業及從業人員提高警覺,謹慎防範陸資企業可能採取的滲透手法。尤其在接觸背景不明之合作對象或招募行為時,務必審慎核實,避免因一時疏忽導致技術外流,危及國家利益。同時,企業應主動加強與主管機關及執法單位的合作,建立完善的內部監控與風險管理機制,並鼓勵從業人員舉報可疑行為,共同防範非法陸資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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