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去年4月13日凌晨0時許及同日上午10時許,先後到加油站共買了2桶合計18公升的柴油,同月17日下午2時43分, 4月17日下午2時許,王男將2桶柴油裝進背包,前往西區誠品生活園道店,到3樓的誠品書局將柴油分別潑灑於書本、桌面、書架及地板上,並使用打火機企圖引燃火勢,但點了1分鐘點不著,遭保全合力制伏,通報警方將他逮捕。
熱門新聞:台中兒童補習班無預警停業 約120人受影響!市府出手了
王男雖縱火不成,但造成1262本書籍、平擺桌4座、平擺桌抽屜櫃8座、特殊板材8面等物品均受損變質而不堪使用,誠品共計損失73萬691元。
台中地院將王男送醫院鑑定結果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且因初發精神疾病不久,欠缺病識感,案發前拒絕就醫。另據證人表示,王男被制伏時眼神恍惚,點火時說「幹什麼」,2次點火皆未點著,從頭到尾未與他人對話,被壓制時亦無太多反抗。
法官認定王男行為時受到精神障礙影響,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較一般人顯著降低,依法予以減輕其刑,加上他在警詢及偵審期間均坦承犯行,經此教訓後應無再犯之虞,遂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並應依檢察官指示定期至身心科專科醫師門診就診,按醫囑接受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新北大漢橋17車連環追撞 交通大堵塞!疑水泥車失控釀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