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教育局說明,此案為民眾今年1月2日以消費爭議申訴流程反映該補習班負責人疑有財務糾紛,班內教師不願意到班上課,學生以購買課程堂數的方式繳納學費,尚有堂數未上完,疑似惡性倒閉,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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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局查核,該班104年5月13日立案,核准招收英語、數學、舞蹈及音樂等科目共計7班,核收122名學生,截至昨日共收到10件消費爭議申訴案。經聯繫陳情家長表示,受影響人數約100-120名,實際人數及需核退學費的金額尚待負責人說明。
教育局表示,現階段已持續接洽補教協會及鄰近同性質的補習班提供該班學員轉介服務可行性,並請該班負責人積極出面處理學員權益保障事宜。
法制局指出,近期市府接獲相關申訴,消費者稱采禾補習班與美育旺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合作關係,經消保官與美育公司聯繫,該公司表示已於113年間終止與采禾的合作關係,但該公司願意就補習班受害民眾部分損失,折抵在該公司北屯等分部的補習費用。
法制局也說,補習品保公會協調太平區4家文理補習班,提供受害消費者在受害金額範圍內折抵補習費用,或部分折扣。消保官表示,雖然同業願意積極協助受害者減少損失,但呼籲采禾補習班仍應面對消費者,提供合理的退費機制,負擔起最終的責任。
勞工局表示,目前該局尚未接獲該單位的勞工申訴、詢問歇業事實認定之申請事項及調解申請案。針對積欠工資部分,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途徑處理,勞工局將協助勞資雙方進行協商,解決爭議,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