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黃男與小紅今年7月17日在社群平台抖音結識後,竟在2人連續視訊5天期間,未經小紅同意,偷偷截圖、攝錄小紅全裸性影像。
同月23日,黃男經小紅告知雙方不要再見面(視訊),竟基於跟蹤騷擾犯意,自當天至同月30日間,持續撥打LINE電話騷擾小紅,還以LINE傳送小紅的裸片性影像,持續恫稱,「拍妹妹我看」、「傳妹妹照給我看、我會把所有對話紀錄照片影片刪除」、「妹妹照呢、妳不傳給我、我就傳給王先生(小紅丈夫)」、「我沒恐嚇妳啊、我只是找王先生一起欣賞照片跟影片」、「我馬上發布所有對話紀錄照片影片在各大網站平台、順便傳給王先生」、「妹妹照呢、14:30以前我沒看到妳就知道了」等內容恐嚇小紅。
小紅不堪其擾並擔心自己的裸片真的被黃男散布而心生畏懼,導致名譽受損,無奈於7月26日自己拍攝性影像後傳給黃男,小紅因擔心黃男食髓知味,繼續予取予求,因而報警。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黃男警詢、偵查及審理時自白認罪,以及證人證述、黃男手機內小紅的性影像、2人的LINE對話截圖等,認定黃男接續觸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以恐嚇方式使他人自行攝錄性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跟蹤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罪等。
法官審酌黃男無故攝錄小紅性影像,再以該性影像持續騷擾、恐嚇小紅 ,使其自行拍攝性影像,對小紅造成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目前在磁磚廠擔任技術員,月收入4萬元,還有銀行貸款200萬元,未婚無子,因此依無故攝錄他人影像、恐嚇使他人自行攝錄性影像2罪,判黃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扣案手機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