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簡憶珊9月下旬在臉書發文表示,當時致電派出所想領回弄丟的通告費,結果被警察「考試」,她陸續答出遺失金額、在哪裡遺失、信封顏色等問題後,警察說這樣仍不足以佐證裝錢信箱是她的,而且因為不是重大刑案,無法調閱監視器,「請提供鈔票上的流水編號,不然無法讓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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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通告費來自張簡憶珊拍攝高雄市交通局的宣導短片費用,後來在交通局承辦人員協助下,警察才讓她領回失款。

事件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吐槽「誰會記流水號」、「柯南演過了,背得出來的才是有問題的」、「高雄人的記憶力都這麼強的逆?」、「隨機抽查該警員口袋的鈔票編號,我就不信他可以」、「記流水號衝殺小,吃飽太閒喔」、「這警察想把錢A起來吧笑死」。

鼓山分局證實事情是真的,當時員警為求慎重,所以要求對方提供鈔票編號,但員警在應對上確實有違失,將會給予行政處分,並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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