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收押後,北檢近日密集提訊在押被告,並傳喚北市府前官員作證,昨再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景茂,訊後認定他涉犯圖利罪嫌疑,因此改列被告。
廉政署昨天傍晚6時許將黃景茂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1時許諭令黃景茂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據了解,檢廉根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資料,查出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僅憑京華城的報告與陳情,就大開綠燈,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研議。
此外,時任台北市的柯文哲,於2020年3月10日與北市議員應曉薇開便當會,接受應女陳情京華城案,隨後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都發局當天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
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今年5月20日開會,當時媒體報導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質疑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與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為京華城「開綠燈」,還發函邀彭、黃2人於後續會議說明。彭振聲當時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回應,屆時會出席會議向議員說明。
對於被質疑為京華城案開綠燈,任職國家住都中心執行長的黃景茂當時解釋指出,都委會可以討論「研議」與「審議」2種案件,京華城案屬於前者,他還指出,「研議」是希望能透過都委會讓所有委員充分討論,看看專家學者對該案的看法,都發局之後作為參考。「審議」則是計畫公展後進入都委會審查,才能公平、合法。
游淑慧當時認為,京華城案看起來就是市長、副市長、都發局長3人開綠燈,尤其是彭振聲、黃景茂開的綠燈比柯文哲多。她還質疑,到底是柯文哲交辦,下面的人知道市長態度而開綠燈,還是柯被蒙在鼓裡,無法判斷,除非彭、黃認為是受柯指示,否則柯在行政責任上,頂多是不察、不懂,但若檢調查到金流就另當別論。
北市議員曾獻瑩日前也指出,2020年7月1日京華城找應曉薇議員開協調會,同月3日京華城就發函都發局指「經申請單位與市府都發局協商研擬」後,提出全新的方案4,「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這是最早出現容積提升方案的詳細內容;7月7日都市規劃科提出簽呈,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於7月10日批示,將京華城所提方案送都委會「研議」,最後一路開綠燈,將京華城容積提升至840%。
曾獻瑩還強調,京華城自稱與市府都發局協商研擬好方案,但該方案究竟是誰想出來?而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又為何搶在7月16日,台北市政府與京華城的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前,趕在7月10日批示將京華城所提方案送到都委會研議,是黃景茂自己決定?還是柯文哲授意的,都有必要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