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表示,吳昇峰檢察官偵辦員警利用取締交通違規勤務之機會,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案件,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人員,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所屬派出所等處共計9處所,約談犯罪嫌疑人12名、證人9名到案說明,案情尚在調查釐清中。
據了解,被約談的12名員警,都是在2020年至2023年間於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服務期間涉案,有的員警還在西屯所服務,有的則輪調至分局其他派出所或其他分局,因此,專案小組共搜索包括第二、第四、第六、豐原等多個分局。
據指出,西屯派出所轄區包括逢甲商圈、逢甲大學、水湳經貿園區、中清交流道等地,是台中市勤務最繁重的派出所,涉案員警涉嫌將已開立的逕行舉發單(白單),改成須當場舉發、罰鍰較少的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
例如,車輛在紅線違停逕行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涉案警員涉嫌接受關說,將白單改為同法第55條違規臨時停車,對駕駛人處以較低的300元至600元罰鍰。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到案被告12人,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姓被告1人(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交保10人(金額3萬至20萬元不等)、請回1人。目前尚未接獲法院裁定之通知。
台中市警六分局表示,該案為本局主動清查發現後陳報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並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將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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