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瑞牧公司吳姓總經理(49歲)為解決公司囤積過多的過期次蛋問題,竟指示林姓、洪姓2名員工在去年3月至10月間,將公司的過期次蛋當中不乏明顯發黑、腐爛之次蛋,交與仲毅、新英2家下游公司加工製作為液蛋,待加工製作為液蛋後,該公司再將這2家公司製造之過期液蛋,出貨予不知情之下游客戶,作烘焙、餐點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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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吳男自農業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進貨巴西、泰國之進口蛋,去年9月間,以上開巴西蛋、泰國蛋,混合國產蛋,加工製做為未殺菌液蛋產品,竟未如實標記原產地國名,虛偽標記原料蛋為「台灣」,且明知上開進口蛋即將逾有效日期,而以製作液蛋日+7 日之方式,作為液蛋之有效日期,已逾上開進口蛋之有效日期,仍銷售與不知情之下游客戶,使不知情之下游客戶將逾期之液蛋製作為蛋製產品,再銷售給廣大民眾。

案經桃園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徐明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經詳盡蒐證後分別發動3次搜索共21處,並查扣瑞牧公司等3家公司建物及土地,並追出瑞牧公司因而取得4,003萬1,808 元不法所得,仲毅和新英2家2家廠商各取得111萬4,118 元及177萬2,100元不法所得,全案也在今天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起訴吳男等10人。

桃園地檢署指出,瑞牧公司為為國內第二大蛋商,在業界有極高信譽,卻濫用其民眾及往來廠商之信任,指示配合下游廠商將對人體健康有害之過期次蛋製成液蛋,並虛偽標示有效日期,對外販售,其中不乏知名之糕餅業者,嚴重影響消費者之身體健康,渠等僅為私利,全然漠視企業信譽及民眾健康之重要性,檢察官除建請法院沒收4291萬元不法所得外,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桃園市衛生局和消保官稽查蛋商。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和消保官稽查蛋商。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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