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蔡姓男子(39歲)今年1月3日下午近3時騎車行經中壢區珠江街和長沙路口時,見並無間嫌隙的范姓婦人在路邊撿回收,竟拿起其置放於機車腳踏墊、一塊約15公分的石塊朝范婦扔擲,造成頭部撕裂傷,蔡男犯案後騎車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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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范姓婦人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根據車牌號碼循線在翌日凌晨將其查緝到案,蔡男坦承他是機車車主,卻矢口否認犯行,但因其衣著與犯案時相同,且范婦指證歷歷,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蔡男被查獲時還穿著犯案時衣著及騎乘同一部機車。翻攝畫面
蔡男被查獲時還穿著犯案時衣著及騎乘同一部機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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