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於,曾協助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的醫師許富舜,今年1月間在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臉書(Facebook)留言指出,2014年他為柯文哲建置線上政治獻金電子金流系統,當時認為柯文哲能為新政治典範、拒絕不明來源的金錢運作團隊,「然而,我親眼見到這些金額被帶回家,內心難免不勝唏噓」。
根據士林地檢署不起訴書,許富舜後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可以問史書華,他一直不爽他捐的新台幣10萬元不見了。史書華則受訪稱,從未收到收據,也無法從監察院申報系統查到捐款紀錄。
陳智菡隨即在臉書發文並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查明會計確有寄出收據,也曾向史書華確認寄達,並公開含有史書華個人資料與監察院捐款紀錄的說明看板。史書華對陳智菡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檢方認定,陳智菡於公開時已遮蔽部分個資,且其目的是為回應外界對政治獻金去向的質疑,具公共利益的正當性,予以不起訴處分。史書華不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無理由,昨天駁回再議確定。(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