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提供的對話紀錄顯示,體育老師多次以挑逗語氣傳訊息給妻子,如「我會像那天直接把妳抱起來」、「妳是真的很好吃,看我的反應也看得出來吧,我的反應真的很強烈」、「我有點S,妳會喜歡嗎」,人妻也回覆「你都一副想馬上吃掉我的感覺」。另有訊息提到「我喜歡很熱,狀態會比較好」、「不用怕,妳就是跳上來就對了」,人妻則回他「那也要有機會啊,我們都在車裡…」,人夫認為兩人顯已逾越一般關係,怒告體育老師侵害配偶權並求償80萬元。
審理時,體育老師承認2023年7月與人妻到新北土城一間溫泉旅館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因對方主動示好、邀吃飯,兩人為避嫌才前往旅館聊天,因一時衝動才發生關係。他強調當時尚未結婚,後來妻子已原諒過錯,且已依對方要求辭職,賠學校違約金6萬元,且母親罹患癌症、家中老狗也需醫療照護,再加上還要負擔父親的生活開銷,現經濟拮据,認為求償金過高。
不過人夫反駁指出,體育老師的IG顯示生活奢華,常穿名牌、配戴名錶,還以卡地亞鑽戒向女友求婚,並多次出國旅遊,根本無財務困難。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體育老師2023年7月與人妻於旅館發生1次性行為,8月又在車內發生2次,LINE對話截圖中有大量親密對話,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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