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警分局仁化派出所長黃秉鈞、警員江明倫,前天晚上9時許騎機車巡經大里區三民二街,發現31歲戴姓男子騎乘改裝排氣管的機車,手上還拎著垃圾袋迎面而來,發出強烈刺耳的高分貝聲響。警方見狀立即調頭,追上前攔下戴男進行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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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男一開始還否認改裝排氣管,辯稱「沒改過,買來就這樣」,還說「原來更大聲」。警方查出該輛機車已因逾檢註銷,依法必須扣車,問戴男車身號碼。沒想到,戴男竟說沒有車身號碼,這才坦承該機車是他買「人家刣肉的」。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的規定對戴男舉發,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查扣車牌及車輛;另該車「噪音炸街」擾人安寧的部分,警方將通報監理機關及環保局辦理臨時檢驗,若車輛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依《噪音管制法》規定可處1800元至,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表示,改裝車輛噪音擾民為市民所厭惡,將持續貫徹執行市警局「靜城專案」,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智慧監錄及檢舉通報查緝等不同執法方法交錯運用,遏阻車輛噪音擾寧,也呼籲民眾應使用原廠或認證排氣管,不當改裝不僅帶來噪音及空氣汙染,還可能影響車輛的操控及安全性能,危害駕駛者與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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