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查出,陳姓警員因認識林姓、李姓租賃業者,林、李利用「吊牌」漏洞,將已被扣牌的車輛停在特定地點,等到陳姓警員上班巡邏時,在前往停車位置開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等罰單。

業者收到罰單後,再委託代辦業者到監理站繳納罰單,並完成「吊銷」牌照程序,牌照被吊銷後,這些車輛再成功重新領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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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調查,陳男與林姓、李姓從2021年11月起至隔年3月間,成功助14輛車起死回生,如以吊牌期間每天損失2000元至3000元不等租車費計算,提早上路共讓業者額外「多賺」711萬餘元。

其他代辦業者還會在外接案,若有車主想要提早重新領牌,付出1至2萬多元價碼委辦,就由陳男以同樣手法讓車輛重領牌照,半年間9名代辦業者就獲利27萬餘元。

雄檢調查時,陳男起初坦承認識林姓、李姓業者,事後又改口稱沒有圖利他們,但林姓、李姓租賃業者則坦承認識陳男,每次要執行前,都會與陳確認執勤時間,好讓陳可以順利開單。

雄檢依據涉案業者等人證詞,認定陳男藉吊銷牌照漏洞,圖利林男、李男共711萬餘元,依圖利、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將他起訴;至於其他涉案11人,均列為圖利罪共犯,因有9人在偵查中自白,檢方一併起訴後建請法院酌減其刑。

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一名陳姓員警,涉嫌和租賃、代辦業者合作,開立不實罰單,讓「吊扣變吊銷」,車子也可以「起死回生」重新領牌上路,而業者從中獲利達738萬元,檢察官調查後偵結依貪污罪將陳姓員警及11名業者起訴。

當時的規定是,領有牌照卻未掛牌,或是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上路時,該車將被吊銷牌照並移置保管,雖然吊銷的處分較重,但吊銷後不用再等待半年,車主可以直接驗車重新申請牌照上路。

檢、廉查出,陳姓員警認識租賃業者後,業者將已被扣牌的車子停在特定地點,等到陳姓警員上班巡邏時,前往約好的地點開立「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等罰單,業者收到罰單後,再委託代辦業者到監理站繳納罰單,完成吊銷牌照程序,而繳清罰款後馬上可以重新領牌上路,省去吊扣的時間。檢方查出,陳男與林姓、李姓業者從2021年11月起至隔年3月間,成功助14輛車復活,圖利業者711萬。

此外,也有代辦業者以同樣手法,幫吊扣車牌的車主讓車子起死回生,價格在以1至2萬多元之間,陳男被查出在半年內,幫另9名代辦業者用這個手法大賺27萬黑心錢。

檢察官調查後,根據涉案業者等人證詞,認定陳男鑽吊銷牌照漏洞,圖利業者共738萬元,依貪污、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將他起訴;至於11名業者,則列為圖利罪共犯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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