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警局表示,本案已經由督察科調查完畢,有關潘姓警員勤務中涉足不正當場所、與特定對象交往及委託同仁代簽入等違法違紀情事,查證屬實,全案合併審究予以記1大過及調地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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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警局強調,對於同仁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嚴格查處,展現淨化團隊之決心,以維護新竹縣警譽。

潘姓女偵查佐是在今年5月10日晚間6時許簽出,並報備前往新竹地區查察;當晚9時30分許,竹市第一分局前往護膚店臨檢,發現潘員坐在沙發區,於是抄登其身分資料,但第一時間未發現她具有警職,至5月15日竹北警分局接獲情資,懷疑她在護膚店「兼差」,並由督察組開始調查;5月16日,竹北警分局向潘員、護膚店經營者及職員釐清相關案情,並調閱監視器,同時追查出她當天簽出後未回分局簽退,係由同事代簽。

案經竹北警分局調查,並未查出她在護膚店「兼差」的具體實證,然潘女坦承未經報備涉足不當場所及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由於情節嚴重,維持1大過處分,且已在案發當下調至其他分局。潘女直屬的竹北分局李姓偵查隊長及彭姓小隊長因督導不周,維持申誡2次處分;另她請同事代為簽出,是否涉嫌偽造文書亦由警方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新竹縣警局提供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新竹縣警局提供

然近日竟傳出,其實這次案子目標不是她,女警只是官場內鬥的犧牲品,主要是針對女警的直屬長官竹北偵查隊長李宗和。據了解,由於李宗和資歷完整,目前績分排名第一,有望升任副分局長或大隊及科室的副主官,卻因為此案被記申誡2次而影響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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