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行賄案未遂案緣於76歲的曾姓老翁,因其父位於陽明山第一公墓的墳墓多年失修,2021年8月6日曾向北市殯葬處申請修繕,但殯葬處認定曾翁父親的墓地屬違規下葬墳墓而駁回申請,他為盡孝心,希望父親的墳墓能翻修,並能順利通過墓地修繕申請案,2024年12月9日,他聯繫北市殯葬處管理課課長兼北市議會府會聯絡人黎姓官員,並約在同年月11日見面。
曾翁於2024年12月11日早上在北市議會接待室與黎姓官員會面,他向黎男說明父親墳墓年久失修,之前曾提出修繕案但遭駁回,詢問可否申請修繕後,拿出一只裝有6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欲對黎男行賄,但遭黎男當場拒絕並制止,並告知該墓地依規定不得申請修繕,事後並向廉政署舉報後移送北檢偵辦。
曾翁被檢廉約談時坦承犯行,且與證人證述情節相符,並有北市議會監視畫面及相關證據佐證,認定曾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刑求賄賂罪,因曾翁坦承犯行,且沒前科,又年事已高,認定他一時失慮,經檢方偵辦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對曾翁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在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內繳交公庫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