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到蟲蟲利口酒的黃先生表示,他6月初至賣場購買數瓶鳳梨造型的熱帶水果風味利口酒,前兩天打開飲用,期間都有將酒密封保存,沒想到昨天喝到快見底時竟倒出幾隻小蟲,打開酒瓶一看竟發現有一堆泡的爛爛的,像是蟑螂的小蟲。
黃先生說,這種蟲樣貌跟平時居家常見的蟲子不同,懷疑根本是「原裝進口」而來的異國小蟲,一隻也就算了,竟然有一大堆,非常誇張恐怖。他看到的當下噁心反胃不止,吐了好幾次,甚至吐到有血絲。剩下的幾瓶他也不敢再開,當天就因為身體不適前往就醫,醫生診斷有腸胃發炎的症狀。
黃守達認為,如果該酒類出現衛生品管問題,一定不會只有一瓶出現問題。因酒類並非適用食安法規定,黃守達要求台中市財政局依《菸酒管理法》盡速將產品送驗,也應要求業者盡速將同批次商品全面進行下架。並請法制局評估是否成立專案協助,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台中市財政局表示,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或用於酒類中的添加物,均不得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異物;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菸酒管理法第48條,開罰進口業者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規定,要求進口業者立即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並予回收及銷毀。
財政局說明,有關民眾今(5)日陳情在南屯區某美式賣場購買的一款進口水果利口酒有蟲隻異物,財政局已立即派員前往賣場稽查並取樣送檢,目前該批號的利口酒已全數下架;該位陳情民眾未開封的利口酒,也已由財政局帶回送檢中,後續將依送驗結果依規處辦。
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如對該酒品有疑慮,可依業者退貨機制退費;此案若事後釐清該瑕疵是製造業者製程疏失所致,消費者得就其具體損害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市政府消保官將視查核結果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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