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小蓉(化名)與呂姓男子是成人直播平台的網友,呂男明知小蓉平時開設的情色直播係採「借位」形式拍攝,並未實際與人發生性行為,仍於2022年4月邀她前往台中市1家汽車旅館拍直播,並找來友人陳男、吳男到場。
小蓉指控,陳男、吳男以違反其意願的方式,對她強制性交得逞,呂男則持手機開啟直播在旁拍攝;陳、吳離開後,呂男也不顧她拒絕並抵抗,對她強制性交得逞。結束,呂男與小蓉一同離開汽車旅館,小蓉隨即向警方報案表示遭到3人性侵。
呂男、陳男、吳男到案均坦承與小蓉發生性行為,但否認性侵。呂男辯稱是為了幫助小蓉直播,且事後還給她錢;陳男、吳男也說是呂男找他們去,也都有支付對價與小蓉發生性行為,沒有違反其意願。
法官勘驗直播畫面,發現小蓉與陳男、吳男性交過程中,小蓉均曾以言語或動作為互動、回覆,呂男詢問「妹妹,他問妳會噴水嗎?」,小蓉回答「我會啊」,甚至還伸手將吳男往自己身體方向拉近,她與吳男上半身緊貼時,還大喊「上癮了、上癮了」。法官認為,整個過程並未見小蓉有表示不想性交的言語或舉動。
另外,根據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當天小蓉係與呂男牽手進入旅館房間,呂男駕車搭載小蓉離開旅館時,還有將結帳發票遞給小蓉;小蓉事後曾以LINE向呂男表示「你在平台看別人花那麼多」、「對我」、「是這樣」、「你對我真心」、「我真的很難判斷」、「想不透」等語,並未有隻字提及呂男夥同他人對其為強制性交犯行之內容,與一般被害人遭性侵後會立即質疑加害人欲討回公道或尋求說法之情形有別。
合議庭認定,小蓉的證述有瑕疵,相關證據也不足以認定被告3人有以強暴、脅迫等違反小蓉意願對她性侵,一審判決呂男、陳男、吳男均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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