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檢調今天大舉搜索、約談,是因為新光人壽2019年起將傑仕堡園區部分建物,租給2間關係企業後,上億元裝潢費卻由新光人壽支出,檢調認為造成新光人壽受損1億餘元,因此將時任新光人壽負責人吳東進、總經理蔡雄繼及職員等17人列為被告,吳東進等人涉犯《保險法》第168-2條的特別背信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另外一部分弊案起因是新光人壽委託傑仕堡商旅公司經營「樂齡宅」出租,新光人壽高層卻涉嫌將房間無償提供給4、5家關係企業使用,導致新光人壽短收租金數百萬元,同樣涉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全案由金管會移送檢調偵辦。
79歲的吳東進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長子,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系,吳火獅1986年過世後,吳東進接掌家族事業,曾任新光金控董事長,今年4月擔任新光集團旗下的大台北瓦斯公司董事長。
曾與柯文哲搭檔參選總統、副總統的民眾黨前立委吳欣盈,是吳東進的長女。
依據新光集團網站資訊,「傑仕堡有氧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導入集團資源,包括醫療、保全、以及傑仕堡專業的酒店式管理服務,整體園區設有頂級酒店式寓所「新光新板傑仕堡」,以及健身俱樂部、餐廳、美容會館及健檢、音樂廳等多元設施,不料遭檢舉涉及背信弊案,吳東進也遭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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