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命案發生在2022年10月,高院判決指出,陳柏諺透過IG與蔡女發展為親密朋友關係,陳男為協助蔡女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以LINE PAY轉9萬9999元到蔡女帳戶,但同日上午10時許,陳男要求因蔡女返還部分款項遭拒,心生怨懟,情緒激動之下,以右手用力掐扼蔡女頸部,左手拿起床邊擺放的粉色玩偶遮掩她臉部、眼睛,右手持續施力直到蔡女窒息死亡。

陳男隨即返回自己在鶯歌的租屋處,聯繫父親告知有尋短念頭,警方獲報於同日下午4時許前往查訪,遇到陳母帶著鎖匠到場,開啟陳男租屋處的門後,發現他躺睡床上,床上散落藥物,陳男甦醒後向員警表示:「我殺人了。」、「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並告知死者為蔡女、犯案地點,警方隨即到蔡女租屋處查看,發現她已死亡。

一審先前審理時,陳男翻供否認殺害蔡女,辯稱:「當天2人說好一起去死,蔡女要我拿刀捅進她的心臟,並找我一起長眠。」還說自己只是拿起水果刀做做樣子,不忍心下手,但蔡女不斷邀他尋短,他內心動搖決定一起殉情,因此用手機把戶頭裡9萬9999元匯到蔡女戶頭,打算留給她的家人使用,自己則留6萬元存款,給父母辦理他的後事。

陳男告訴法官,後來雙方決定以掐脖方式讓蔡女先離去,他在床上反覆嘗試該如何施力,動手前先唱了江蕙的《家後》,又唱了五月天的《戀愛ing》,接著2人在床上相擁、親吻做愛後,他左手拿起抱枕蓋住蔡女的臉,右手掐住她的脖子施力,直到蔡女沒有氣息,後來他用蔡女的ipad播放佛經,並唸了一會兒佛號,隨即回到鶯歌租屋處吞藥輕生但未遂。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蔡女在案發前對於未來人生有所規劃,也期待學習接觸新事物,且生前仍維持日常生活,查不到任何遺書或自殺計畫,蔡女親友也證稱,她從無自殺意念,也沒傷害過自己,此外,依據陳男和蔡女的IG對話記錄,法官發現陳男不認同蔡女的金錢觀念,且對於感情較為極端,挫折忍受度低,憤怒或怨恨時會做出衝動或較偏激行為,認定陳男殺害女方的起因是金錢糾紛,由於取回9萬9999元款項遭拒,一時憤怒而掐住蔡女頸部,又拿玩偶遮掩她的臉部、眼睛。

至於陳男被送醫時曾告訴警方「我殺人了」,法官認為雖構成自首,但陳男上訴高院後才認罪,還說爸媽會籌錢賠償蔡女家屬,高院認為他並未真誠悔改,為求輕判而一廂情願地書寫佛經,表示要迴向給蔡女,犯後態度欠佳,審酌陳男的成長經歷、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未來回歸社會的可能性等因素,今仍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馬國女大生命喪陳男手中。翻攝死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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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諺日前被提解到高院出庭。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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