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護專生家住屏東,在高雄市讀書,疑似因精神狀況不穩定,模仿10年前的台北捷運鄭捷隨機殺人案,1個星期前先在高雄路竹某五金賣場購買1把菜刀、2把水果刀,19日從台南搭高鐵到台中,在七期的汽車旅館住了2晚,在21日鄭捷案屆滿10週年這天上午10時許,退房後搭計程車到中捷水安宮站犯案。
洪嫌登上捷運列車後持刀隨機砍殺乘客,造成17歲呂姓高中生及27歲許姓男子受傷。其中,呂姓高中生右肩12公分傷口被砍到骨折,右胸有10公分傷口造成肋骨第3根斷裂,右上背則有8公分傷口;許男左臉有1道9公分的撕裂傷,顴骨弓斷裂。所幸2名經手術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洪嫌因精神疾病遭高雄市衛生局列管,疑因心理因素決定模仿鄭捷在捷運上犯案,因擔心台北捷運人太多,犯案很快會被制伏,加上政治立場緣故未就近選擇高雄捷運,才會專程來到台中捷運犯案,犯案前曾在捷運站廁所吞下大量鎮定藥物,落網時情緒一度失控,大喊「為什麼要這樣」、「我不想死」,被送往醫院洗胃。
台中市警六分局昨天下午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洪嫌被押出警局時,臉上戴著口罩,但仍可看出沒有什麼表情,面對媒體詢問「為什麼要殺人」、「為什麼在台中捷運犯案」、「要向被害人道歉嗎」,全程不發一語,快步上車。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洪嫌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安等4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院昨晚11時許召開羈押庭,法官審理後諭知洪嫌羈押,因沒有證據顯示有其他共犯,因此沒有諭知禁止接見及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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