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基泰大直建案依據結構圖,應施工製作厚度為60公分的連續壁,但邱丞鴻、張博翔於2022年9月30日建案工務會議時,決議不辦理變更設計,逕自將厚度「50公分」的結構圖交由不知情包商施作連續壁工程,因此該建案實際施作的連續壁厚度,僅為50公分,而非為原結構圖所要求的60公分。
另外,依據台北市都發局所核備的建案工程進度表,建案於完成連續壁內外側導溝地質改良工程後,應先進行連續壁工程,再進行地質改良工程,但邱男、張男為免工期延誤,擅自違背施工順序,在完成連續壁內外側導溝地質改良工程後,緊接要求包商進行地質改良工程,之後再進行連續壁工程。
此外,地質改良工程完工後,邱男等人並未針對地質改良工程成果,進行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要求,就直接安排工地進行下一階段連續壁工程。
由於基泰大直建案地質條件不佳,加上邱男等人為了趕工,做出違背建築常規的施工行為,甚至不理會監測數據多次已達警戒值的警訊,繼續令工地施工,導致2023年9月7日晚間8時許,鄰近基泰大直建案的民宅建築物開始出現龜裂現象,建案工地內擋土及支撐系統開始逐漸潰敗,當日晚間10時許,位於工地南側的5棟民宅出現大幅傾斜、鐵窗遭擠壓彎曲,民宅隨即快速陷落約一層樓高度,晚間11時許,因工地北側連續壁往工地內側折斷,造成工地北側路面大幅陷落。
而早在去年 4、5 月間,建案鄰近住戶已發覺有異,先後向台北市都發局提出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受損的申請書,基泰、監造人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被要求提出施工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並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等,當時張博翔排定於同年5月17日及6月12日勘查鄰損,但實際勘查時,王德生根本沒去,建築師事務所人員也沒到場,王男卻簽字讓張博翔出具「判定損害責任非屬施工造成」等不實函文。
檢方偵辦期間,工地負責人邱丞鴻、工地主任張博翔、建築師王德生飾詞矯辯,推卸責任,另外,該建案在造成民宅坍塌前3個月,曾發生損鄰事件,但王男沒有據實勘驗,犯後也未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危害,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徒刑。
另有營造業劉姓技師、基泰姜姓專員也涉案,檢方查出,劉姓技師沒有實際檢視、丈量連續壁尺寸情況,就在張博翔偽造的施工勘驗報告表上簽名,瞞騙台北市建管處人員;姜姓專員則涉嫌於去年5、6月進行損鄰勘查時,明知王德生或建築師事務所人員都未到場參與,竟在現勘白板「監造」欄位上簽名,偽造監造方有派員出席參與勘查程序。
檢方調查後,將劉姓技師、姜姓專員依涉犯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請法院量處適當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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