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婦人(56歲)是在21日晚間23時許於住家飲用兩瓶鋁罐啤酒,徐嫌飲酒結束後打算到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購物,徐嫌心想距離不遠應該不會被警方攔查,決定騎車前往;不料徐嫌返家途中,因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在住家前遭員警查獲酒駕,員警告誡徐嫌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希望記取此次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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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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