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說,去年11月底接獲全國某產業公會理事長請託,指稱二五電信遭受業務上不公平對待,當下即向該理事長表示,該公司必須具名提出陳情信及具體事證,才能協助了解,而後對方提供相關陳情書與NCC的回文,表示問題都在中華電信,並經由辦公室與相關單位求證發現說法出入,因此於12月中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釐清。
洪孟楷坦言,該協調會由他主持,在會議過程中華電信的說明完整,也認為中華電信在此業務處理上沒有問題,且避免衍生後續糾紛,在協調會中要求中華電信要嚴守立場,不可放寬虛擬網路營運商(MVNO)資格,因協調會沒有結果,故並未有任何結論,但要求都要依規定辦理。
洪孟楷進一步表示,後續因有相關報導,尤其是涉嫌詐騙刑事案件,立即嚴正向二五電信表明,不再提供任何協助。
洪孟楷喊冤道,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實屬常見,然他的辦公室對於每一服務案件絕對要求「具名」、「書面」、且有相關「證據」佐證。如召開協調會前,也必與業務單位了解求證;協調會是讓陳情人與行政機關有當面溝通機會,一切仍須回歸法例規定。目前累積召開上百場協調會,參與機關單位無數,皆秉持依照法令辦理的態度,讓陳情人獲得清楚資訊為原則,以往參與者皆可證明。
洪孟楷痛斥,二五電信謊稱是受害者,指稱「中華電信違法阻擋合法業者互聯協商」;更稱要「促進電信市場自由化」「維護合法業者權益」。對比後續詐騙刑事案件起訴,格外諷刺。且還有前NCC委員罔顧旋轉門條款,成為該公司有薪顧問,無怪乎能拿出NCC公文佐證,實在知法玩法、更不可取。呼籲檢調司法應針對此案件從重量刑,嚇阻國人深惡痛絕的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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