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分局指出,林姓巡佐4月9日輪休期間拜訪親友,酒後自行駕車返家,於當晚9時39分許行經民雄鄉中和村社溝聚落,因不勝酒力將車停靠路邊。民眾路過疑為需救護案件訴警處理,員警發現林員渾身酒氣、意識不清,經呼氣酒測值超過法定0.25毫克。全案由民雄分局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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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姓巡佐55歲,在梅山鄉太和派出所擔任副所長,有意在今年7、8月申請退休,但尚未送件,卻爆出酒駕重大警紀,令同仁相當訝異。
竹崎分局長陳勇誌接獲林員酒駕案件後,秉持不縱容、不掩飾,親率督察組組長等人現場瞭解,並協助調查。隔天召開重大風紀案件檢討會議,檢討策進並重申「酒後不開車」規定,要求全體員警恪遵。
竹崎分局表示,林員違反公共危險罪,事證明確,影響警譽並戕害警察形象,除依法移送法辦,另依警政署規定,予以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並免除幹部職務及調整服務地區,將再查究相關幹部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同仁涉法,絕對依法嚴懲究辦,並列為重點考核汰除對象。日後會持續加強宣導、灌輸知法守法觀念,以杜絕員警酒後駕車行為,以維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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