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調調查,高雄縣市合併升格後,陳粹鑾擔任第一、第二屆市議員,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出遊,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經費,涉貪被判刑3年8月,2018年入監服刑。檢調另據其議員助理名冊,發現有未成年掛名,懷疑是人頭,2019年7月發動搜索,借提服刑中的陳粹鑾偵訊。

 

檢調查出,陳粹鑾申請4名公費助理,2010年起透過人頭助理或低薪高報等犯罪手法詐領助理費。即便入獄,仍利用兒子鄭嘉宏探監機會,繼續遙控製作不實名冊,來詐領女兒鄭安秝議員任內的助理費,估算8年詐領449萬餘元。

陳粹鑾曾任二屆市議員。取自臉書
陳粹鑾曾任二屆市議員。取自臉書

檢方當時有傳喚鄭安秝到案說明,認為鄭女當選議員新手上路,基於信賴長輩,在不知情狀態下,聽從母親、服務處王姓主任安排,與常情無違。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一審依貪汙重判陳粹鑾10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王姓主任2年6月。鄭嘉宏詐欺罪遭判1年4月。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陳粹鑾維持原判,鄭嘉宏雖刑度不變,法官考量他認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宥於親情,受母親指示參與犯罪,同時諭知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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