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劉姓女子是金曲歌后曹雅雯的粉絲,2023年11月起狂寄EMAIL,還以臉書、IG傳訊給曹雅雯,曹女不堪其擾,以為封鎖對方就沒事,沒想到引發對方不滿,劉女竟自2024年8月起改為傳訊、發文恐嚇「不解封你爸媽的安全就別怪我」、「不解封我到時候我看你怎樣死」。

劉女今年2月11日來台,得知曹雅雯將搭車回台南,竟專程到板橋車站堵人,當曹雅雯現身時,劉女突然上前徒手拉扯其行李箱、手機吊飾,還恐嚇她解封鎖。全案起訴後,法官審酌劉女坦承犯行,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她5月徒刑、強制罪判刑2月,合併執行6月,均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曹雅雯因遭劉女騷擾向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於今年5月28日獲准,命劉女不得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曹女行蹤,不得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曹女工作場所,並應遠離該場所至少100公尺,不得對曹女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的語言或動作,不得以電話、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甲 進行干擾,不得向曹女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的訊息或物品,不得查閱曹女的戶籍資料,有效期間為2年。

不過,劉女無視保護令,她於板橋車站恐嚇案被限制出境期間住在北市萬華區旅社,今年8月26日,劉女看到曹雅雯的IG限動並得知她的位置後,就在萬華區附近徘徊「巧遇」剛從髮廊離開的曹雅雯,雙方再度發生拉扯,劉女這次被依現行犯逮捕,她辯稱只是「巧遇」,但曹女之已聲請保護令,劉女顯然違反保護令,北檢檢察官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劉女因籌不到錢改限制住居在旅社。

今年5月遭曹雅雯聲請被限制出境期間住在北市萬華區旅社,直到今年8月26日,劉女看到曹雅雯的IG限動並得知她的位置後,就在萬華區附近徘徊「巧遇」剛從髮廊離開的曹雅雯,雙方再度發生拉扯,劉女這次被依現行犯逮捕,她辯稱只是「巧遇」,但曹女之前已聲請保護令,劉女顯然違反保護令,北檢檢察官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劉女因籌不到錢改限制住居在旅社。

金曲歌后曹雅雯。娛樂中心攝
金曲歌后曹雅雯。娛樂中心攝

直到9月1日,新北地檢署通知劉女到案執行之前的恐嚇案,劉女繳清18萬元罰金後準備被驅逐出境,因新案還在偵辦,北檢將劉女傳喚到案後向北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她8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直到9月2日上午,她才籌足保金順利辦保離開法院,立刻由移民署移民官帶走,北檢在她交保6天後,依違反保護令、違反《跟騷法》等罪嫌起訴劉女。

北檢認為,劉女對曹雅雯跟騷行為經新北地院於今年5月28日核發保護令,但劉女仍違反規定於8月26日下午2時40分,透過曹女友人發布的IG訊息得知曹女當天下午行蹤,同日下午2時40分許,前往曹女所在的髮廊外守候,待曹女出現後,不僅抓住曹女的手,還拉扯其手機及行,顯然違反保護讓曹女深感恐懼,因此依跟騷法違反保護令罪起訴劉女。

北院日前開庭,法官告知劉女已受保護令限制,至少離曹雅雯100公尺以上,她竟回說,「我不知道100公尺是多長。」法官當場傻眼。劉女再被問是否認罪,她先對通譯說,「I did not have intention.(我沒有犯罪意圖)」,法官請書記官記名筆錄,她才跟通譯表達要認罪意思。法官認定,劉女所為涉犯強制、跟騷法違反保護令罪,審酌後依跟騷法違反保護令罪判劉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