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經查該地點自110年、111年共約有5次報案,多為隨意大小便,有2次為疑似縱火引發悶燒的情形。
經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於3月3日凌晨時陳男(43歲)疑在案發地玩火,三民一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火速於報案後3小時,10時10分許在建國二路商旅前發現陳男,遂將其查獲到案,並於身上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隨意焚燒物品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且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需面對嚴重的刑事及民事責任,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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