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指出,王晨桓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與遭遭羈押的林耿宏有共犯關係,彼此知悉對方犯罪事實,利害一致,況且王男辯詞有維護林男的情形,可見已有互相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本案雖非重罪,但實際洗錢金額不低,法院後續若判決有罪確定,應會從重量刑,另外,《洗錢防制法》規定應沒收洗錢標的,這更增加王男逃避刑責的動機,基於以上理由,足認他有勾串共犯之虞。

 

此外,本案仍在偵查初期,還有許多事實有待釐清,北院認為王晨桓與林男之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具有隱密性,考量本案洗錢金額不小,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而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因此裁定將王男與謝女、林女羈押禁見。同遭檢方聲押的高男、李男仍由北院開庭審理是否羈押。

此案起因是潘奕彰、林耿宏涉嫌從2020年開始,透過IG等網路社群軟體發送投資訊息,以傳銷話術誘騙被害人投資MOCT(魔券幣)、NFTC、BNAT等虛擬貨幣,宣稱這些虛擬貨幣一顆具有相當新台幣30元的市值,未來將會在國內外知名交易所上市,屆時可迅速致富,透過旗下業務員四處攬客。

北檢今年1月初執行第一波搜索,在林男家中查扣現金1億1152萬餘元及上顆各類型虛擬貨幣,總價值1億800萬餘元,總計不法所得達2.2億元,並拘提潘奕彰、林耿宏等7名首腦、幹部,訊後依涉犯詐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ACE王牌交易所」發聲明。翻攝自ACE官網
「ACE王牌交易所」發聲明。翻攝自ACE官網

全案曝光後,「ACE王牌交易所」曾對外發聲明表示,ACE員工均是以證人身分全力配合調查,另潘奕彰早已非ACE交易所經營團隊成員,公司負責人已於2023年12月14日變更為王晨桓擔任且100%持股,目前由主管機關登記中,另強調交易及營運完全正常,無論是加密貨幣充提或新台幣出入金一切正常,可以隨時進行提領操作。

不過,北檢持續追查發現,王晨桓也疑似涉案,22日發動第二波搜索,指揮警方和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建業法律事務所等10處,拘提王男等5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男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依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將5人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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