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分局阿蓮所昨(12/31)12時41分許,獲報在阿蓮區蓮山一路355號前發生一起車禍,警員趕赴現場處理,並協助傷者送醫救護。
經查,黃姓駕駛(男、3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阿蓮區蓮山一路335號前欲左轉往埤尾路行駛時,與楊姓駕駛(女、92年次)駕駛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楊女的車輛於碰撞後,撞擊路旁兩戶民宅,車體碎片及民宅物品飛散,現場滿目瘡痍。所幸民宅內僅財損,無人傷亡。
黃男及乘客身體多處擦傷,送高雄市立岡山醫院救治;楊女及乘客身體多處擦傷,送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救治,均無生命危險,雙方駕駛皆無酒駕。
警方呼籲,用路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遵守停讓路權規定,於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時,閃光紅燈應停車再開,閃光黃燈應減速慢行,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保持防禦駕駛觀念,隨時注意道路人、車狀況,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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