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警分局表示, 10月份已取締超速違規522件(含超速40公里以上13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將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如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最重可處36,000元罰鍰,另通報88件改裝噪音車輛上傳至噪音檢舉網,若經環保局通知檢測不合格,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告發,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

警方同時也針對經常於轄內行駛噪音車,清查住居本轄者,據以鎖定目標計28部車輛,結合轄區派出所員警於警勤區訪查之際,對車主及駕駛進行「防制噪音車約制、告誡」,使轄內民眾反映噪音車擾民之情況獲得大幅改善,執行效果良好。

警方與環保、監理單位聯合稽查。民眾提供
警方與環保、監理單位聯合稽查。民眾提供

東勢警分局長林大為表示,對於違法行為強力執法取締、絕不縱容,呼籲駕駛朋友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規定,切勿擅自變更車輛引擎、底盤、電系、排氣管等重要設備。

警方將持續透過編排交通稽查、路檢勤務,針對酒後駕車、危險駕車及噪音改裝車輛等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並不定時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等相關勤務,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結合交通安全宣導、交通工程改善等多方面努力,期建立用路人良好駕駛習慣,有效達成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營造優質的用路環境。

警方上月就舉發逾500件超速,通報88件疑似噪音改裝車。民眾提供
警方上月就舉發逾500件超速,通報88件疑似噪音改裝車。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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