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時,彭男辯稱檳榔妹是外籍女子,為了辦居留證找他幫忙,「我與她談好讓她戶籍寄在我家,但她要跟我性交,案發那天我想要,自己開門進去,我沒有綁她,當時她在睡覺,我叫醒她,她醒來說不要,我就跟她吵架,我推她,說要去檢舉她假結婚,我就走了,沒有脫她衣服、褲子」。

檳榔妹出庭笑稱「他不行」

但檳榔妹指稱,案發前有一天,彭男說他車子壞掉,要借車,「我的電動車鑰匙、房間鑰匙是放在一起的,我全部拿給他,過了15至20分鐘,他將鑰匙全部拿回來還給我」、「案發時我在睡覺,他戴黑色口罩,戴安全帽、手套,壓我脖子說『不要叫,妳叫我殺妳』,太可怕了,然後打我的臉,用膠帶綁我的手」。

她講到這裡,在法庭上忍不住笑出來:「他拉下自己褲子,用生殖器碰觸我尿尿的地方,只有幾秒,但因為他不行,不能放進去,然後他就跑走了。」

法官依據檳榔妹內褲驗出彭男DNA,加上他承認私自拷貝檳榔妹住處鑰匙,案發後就丟掉了,因此認定檳榔妹說的是真的,結果彭男想性侵沒有得逞,當庭被笑「不行」,還被最高法院依侵入住宅性侵未遂罪,判刑4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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