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指出,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雷金書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昨天搜索福商勝蛋品公司及負責人高蜜麗住所,查扣相關進銷貨帳冊等物證,並通知負責人高女、張姓廠長、生產部主管、品管部主管及會計到案說明。
檢方認為福商勝公司明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販賣不得有假冒之事,竟涉嫌將透過中央畜產會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國等國輸入的蛋品,加工製成蛋液後,虛偽標示原產地為「台灣」,將外國生產的雞蛋假冒為台灣生產,賣給烘焙及團膳業者,影響國人健康及消費者權益。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張姓廠長、張姓生產部主管及呂姓品管部主管等3人涉嫌違反《食安法》攙偽或假冒罪、食品假冒罪及《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令10萬元、5萬元、6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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