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審理時,朱男告訴法官,他住在康復之家時出現情敵,所以急著想要趕快賺錢,「因為媽媽都控制我的財產,不讓我投資娛樂城、台灣運彩,不讓我成家立業,所以我謀劃已久,覺得把媽媽殺掉,我就可以去玩娛樂城賺大錢」、「當天我先拿廚房櫃子裡的菜刀,趁媽媽從廁所出來時,上前拿刀朝媽媽身上亂砍、一直砍,砍脖子、手腕血管的部分,不知道砍幾刀,但砍脖子比較多刀,因為砍脖子才會死,直到砍到媽媽倒在廁所,我用手指放在她鼻子前確認她已經沒有呼吸心跳,就在廁所內拿手握式砂輪機裝木工鋸片,肢解媽媽屍體,花了快18小時。」

 

朱母遇害前在社區的最後身影。翻攝畫面
朱母遇害前在社區的最後身影。翻攝畫面

對於如此殘忍的行徑,朱男辯稱自己有幻覺、幻聽,「內心有兩個我,一個是正面的我,一個是負面的我,正面的我聽從就業服務員幫我找的擦車子、清潔工的工作,負面的我不服我媽的意見,去做12小時的科技技術員、作業員的工作;正面的我80萬就交給媽媽,在金融海嘯跌到谷底時,由媽媽幫我買進翻倍,負面的我硬要把80萬拿去投資臺灣運彩、娛樂城、房地產」。

雖然醫師鑑定出朱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有幻覺、幻聽,但高院認為他承認犯案後謊稱「我殺豬」是為了逃避死刑、無期徒刑,可見當時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並未受到影響,審酌後維持一審見解,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

朱男當時聽判後對法官說:「怎能將誠心懺悔、立志將功贖罪、戴罪立功的人定以重罪。」還說自己犯的是「自衛過失致死罪」,動機是免得被母親關進精神機構,關到老、關到死,他還要求法官當機立斷,回辦公室後就撤銷無期徒刑,改判「自衛過失致死罪」讓他交保、釋放。法官聽他說完這些奇怪的話,沒有理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朱男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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