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於蝴蝶蘭出版社負責人吳祥輝2018年出版葛特曼的《屠殺》中文版,並邀葛特曼來台,刊登廣告指柯文哲確知「所有器官都會來自法輪功、兩岸器官一家親」,葛特曼並在記者會上直指,柯教導中國醫師葉克膜技術,進而應用在器官活摘,這部分是他認為最惡劣(Worst)的部分,葛特曼並於現場民眾詢問「Do you think Dr. Ko is a liar?(你認為柯文哲是騙子嗎)」時,回答「yes」,柯文哲因而怒告葛特曼妨害名譽。

不過檢方調查認為,葛特曼確實曾針對中國器官捐贈問題和柯文哲進行訪談,並將初稿寄給柯, 雖然書籍出版前未能讓柯文哲確認和他有關的內容並讓他表達意見,過程有疏漏,但難以判定書籍內容扭曲柯文哲真意。此外,柯文哲在書籍出版後曾透過律師要求更正內容,也因此葛特曼認為柯文哲前後態度不一,難以認定構成妨害名譽,因此將葛特曼不起訴,柯文哲提起再議,仍遭高檢署駁回。

柯文哲不服,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現已修法改為准許提起自訴),但法院認為檢方已針對相關卷證資料查明,理由並無不當,駁回柯文哲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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