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陳姓男子(46歲)2013年間成立「旭新科技」公司,架設「債權投資P2B網路理財」網站,辦理公開投資說明會,以「債權讓與買賣」、「按月給付約定報酬,到期還本」、「壞帳附買回合約」 及「年報酬率7%至12%」為宣傳,對外招攬不特定民眾投資該網站「債權讓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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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宣稱投資人除可按月支領年利率7%至12%不等之利息外,期滿並得領回全額投資本金,從2014年7月起迄今,對外招募之國內外債權投資方案共計361件,吸引近萬名投資人認購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柬埔寨等地區中小企業或個人債權方案招募金額達新台幣73億5,186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刑事部中打、台中市六分局、保四總隊組成專案小組,今年7月11日前往台中、台北、新北及桃園市等10處持行搜索,拘提陳姓、王姓及應姓等3名主嫌,查扣現金385餘萬元、百達翡麗等名牌手錶19支、債權紙本文件、契約書、手機及筆記型電腦、NAS主機等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由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追查境外資金移轉洗錢流向。
檢方說,所查扣的名牌手錶價值不菲,有的1隻市價就達3、400萬元,另向台中地院聲請獲准扣押集團陳姓主嫌名下房地產1筆公司名下金融帳戶,查扣金額總計1億4000餘萬元。
台中地檢署偵結,今天將陳男等15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檢警呼籲國人應經由正當合法管道進行投資理財,對於以各種名目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率之投資方案需謹慎投資,勿輕信不法分子投資術語。
旭新科技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僅為媒合平台,基於最高的道德標準嚴選債權標的,絕無存有任何違法行為,更不可能存有犯罪動機及犯罪故意,迄今也無造成任何一位投資人被害或損失;台中檢方無視本案曾於2019年,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偵辦不起訴處分確定,公司所經營的商業模式都屬相同從無改變,基於刑事訴訟法不得再重複起訴,公司對此深表遺憾,未來會在法院審理時,積極提出證據,「清者終能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