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知悉「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有利可圖,於2021年憑藉議長身分向重劃案業者廖姓男子索賄1300萬元,於當年6月、9月各拿到500萬、800萬元現金。2人均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以及公務員收受賄賂等罪嫌。
檢方指出,郭、高二人為掩飾勒索犯行,早在5月便一同前往台北找律師諮商,返回台南後即製作假契約書。由高男出面找來4個人頭,再找業者廖男簽訂「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最後以1300萬元和解」的假契約。
南地檢今年7月6日上午6時30分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處高雄調查站、臺南市調查處、南市刑大等單位,兵分十多路持搜索票前往郭信良服務處、住處、議會辦公室,以及南市府地政局和相關涉案人員住處等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帶回相關涉案人、證人共10餘人進行偵訊,以釐清案情。
檢方指出,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前議長郭信良、里長高進見涉犯貪污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經當庭逮捕2嫌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名涉貪蔡姓被告,經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另有4人涉犯偽證罪,均以5萬元交保。李姓被告、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證人等10人請回。
郭信良在押時仍否認犯行,提出抗告並主張並無羈押之必要。但經地院審理,認為郭信良嫌疑重大,所犯均屬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滅證之虞,駁回抗告。
台南地檢署今天(5日)表示,郭、高二人擔任公務員,本應清廉自持,竟為圖一己私益,利用身為議長、里長之職務上機會,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向土地重劃業者收取高達1300萬元的賄款,實有辱官箴,應予嚴懲,並依法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二人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