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1歲的死者黃女就讀政治大學財政系,學業成績優異,系上老師透露她是排名前10%的資優生。案發時正值暑假,她與姊姊從八里住家去新店駕訓班學開車,沒想到在板橋捷運新埔站2號出口轉乘公車時,冷氣機從天而降將黃女砸死,一旁姊姊目擊悲劇嚇到痛哭。

 

 

釀禍的冷氣包商李男。翻攝畫面
釀禍的冷氣包商李男。翻攝畫面

釀禍的李姓工人自己是冷氣包商,他供稱16歲就開始當學徒裝修冷氣,但因比較熟悉「分離式」冷氣機,昨天到了施工地點才發現是「窗型冷氣」,一度打電話給同事詢問如何安裝,但安裝過程中疑因沒把螺絲拴好,才導致冷氣從17樓墜落。

 

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李男涉犯過失致死罪,日前諭令以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法務部日前指出,案發隔天,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就訪視死者家屬,給予關懷與必要的法律協助,因此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修正,犯罪被害補償金由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並加速、簡化審議流程,遺屬補償金為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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