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性侵疑雲發生在2017年,小恩指稱當時2人聊到半夜,由於相信蔡男的職業,才答應讓他在沙發休息,自己則服用安眠藥準備入睡,沒想到蔡男潛入她臥室,從短褲褲管伸手進去撫摸外陰部,她隨即驚醒並拍打蔡男的手,但蔡男竟變本加厲,強行以中指插入陰道。

雙方對質各說各話

小恩告訴法官,自己是純同志,從未與男性有過任何肢體接觸,突遭蔡男侵犯,深感羞恥、骯髒與崩潰,進而罹患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精神疾病。

蔡男則喊冤說2人從2017年6月開始交往,案發是同年7月31日,「當晚我們聊期貨投資,她也聊到感情經歷,但我沒有對她指交,我跟她交往期間發生過好幾次性行為,直到同年8月20日,我在她家,她的一個女性友人突然闖進來,我才知道她是女同志」。

法官勘驗雙方LINE對話,案發後小恩質問蔡男:「您強迫我發生性關係、利用我精神不佳的狀況下予取予求。」、「當初只是為了聊投資,但是你第2次就強迫上了我,讓我很羞辱。」、「被迫發生關係我覺得自己髒,為了蓋住這份強烈羞恥感,那就是交往愛上你,但是這種強烈不好的回憶一直抹不去,只是壓抑。」、「我喜歡你不表示你可以強迫我發生關係。」、「你覺得第2次只是摸手而不是指姦,你要不要起誓,這樣不算侵犯,你弟弟爛掉。」、「先撫平我心裡這塊被迫發生關係的恥辱感。我們再來才能好好走下去,我不是你第一個女人,你卻是我第一個男人。」

蔡男回應:「請問是否不打算交往?」、「我沒有利用妳精神不佳的情況呀?」、「一切都是我不好請妳原諒。」、「我在PTT徵女,妳寄信給我,不就是要認識,看適合交往嗎?認識妳這幾個月來,我們也一直聊得很好不是嗎?」、「我才想知道,妳是否在跟我交往,還是妳也把我當備胎,我真的很難過,非常非常難過。」、「我還是不太懂,為什麼你覺得手摸了就算。」、「請妳原諒我的駑鈍無知。請妳原諒我曾經的不尊重。」

另外,小恩也提供電話錄音,她質問蔡男:「你摸了我,那對我來說就是做愛了,所以我才會問你,那我們是不是試著交往看看,可能你覺得生殖器要放進去才是做愛,但對我來說不是。」蔡男答稱:「我了解妳的意思,但是我們的確在交往啊,妳問我們要不要交往。」

法官認為蔡男雖承認當晚有「摸」,但不代表「指侵」,另外,依據曾為小恩治療的心理師證述,她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也可能受到同性戀因素影響,「她認定自己是同性傾向,卻跟異性發生性關係,會有衝擊,在她的性傾向、性認同被破壞的狀況下,產生焦慮是可以理解的」。由於蔡男堅稱2人當時在交往,而雙方也確實有交往、性行為,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為性侵事證不足,判蔡男無罪確定。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新北6連霸議員涉詐百萬助理費 今年第2次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