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庭訊一開始,先釐清季婦用菜刀等兇器刺殺丈夫范男後,為何在他身上潑灑「鹼片水」造成腐蝕性灼傷,季婦敘述整個行兇經過,表示潑鹼水是想確認丈夫是否已經死亡,「希望他一路好走」。檢察官隨即在投影幕上播放命案現場屍體照片,希望釐清潑鹼水的真實動機,訊問過程中,季婦女兒聽著媽媽鉅細彌遺講述如何殺死爸爸,情緒已經潰堤,她拿下眼鏡,用手帕蓋著眼睛拭淚,根本不敢看向投影幕的血腥照片。

女兒自責沒能阻止家庭悲劇

中場休息時,季婦女兒獨自坐在法庭外的椅子上,低著頭一動也不動,就這樣坐了10幾分鐘,庭訊恢復後,法官詢問她對於母親的量刑有何意見,她說:「各位法官好...。」隨即啜泣難以言語,法院人員遞上一盒面紙,她緩了一會兒接著說:「在這個法庭裡,身為子女的我應該是最難過的,我失去父親,被告是我母親,案發後我很震驚也很自責,如果我多陪伴、關心父母,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接著她說到重點:「我選擇原諒母親,希望她好好活下去,這些年的一切我看在眼裡,我明白她的痛苦,也想過如果是我,是否會選擇一樣的路。」

女兒還說,她現在很擔心媽媽能否扛住身心的沉重壓力,「我已經沒有父親,不能沒有母親,殺人應該受法律制裁,但我懇請法官減輕刑罰,因為我母親做這件事不是為了名利,她要的只是『愛的尊重』,請給我媽一次機會,讓她在剩下的人生好好活著、好好愛自己。」

檢求刑8到12年

季婦女兒講完時,法庭內一片寂靜,另外,合議庭有通知季婦的兒子今天也到庭表達意見,但他因為工作忙碌沒有來,季婦的女兒說:「他的立場和我一樣。」

後續庭訊由檢察官表示量刑意見,檢方承認季婦遭受丈夫家暴的事實,也認為她殺夫自首應減刑1次,但不同意她符合《刑法》第59條的「情堪憫恕」要件,強調不應再減1次,最後檢方攤牌,建議合議庭及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將季婦判刑「8到12年」,並建議量刑時取「中間偏輕」。季婦的律師則主張應依「自首、情堪憫恕」減刑2次。本案今天辯論終結,將於明天下午2時30分宣判。

 

律師:女兒陳述對母親很有利

新北地院連續3天密集審完此案,律師張鈞綸也花了3天時間,旁聽觀察這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的審理,今天庭訊後,記者問張律師如何評價季婦女兒的陳述,他說:「對母親絕對有利,1到10分的話,應該有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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